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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方志于都】于都:南赣之首 西汉古邑

    信息发布者:肖建荣
    2019-09-21 17:58:24   转载
    赣南,古称南赣。于都地处南赣之东,在南赣立县最早,地域最广,人口最稠密,农商最发达,而境内的贡江又为赣江之源,因此被称作“南赣之首”。西汉古邑之于都,其地占今赣南近一半,包括宁都、安远、石城、瑞金、会昌和寻乌六县,亦即于都之外六县,皆自西汉于都地分析而立,故于都乃“六具之母”。

     

    三国吴嘉禾五年(公元236年),在于都置南部都尉(相当于地市级行政机构),领七县:于都、赣、平阳(即今兴国,析自赣县)、阳都、揭阳(析于都白鹿营地置阳都;又析阳都陂阳地置陂阳县,隋时改为揭阳)、南安(由南野分出,约辖今南康、信丰、龙南、定南、全南等地)及南野(约辖今大庾、上犹、崇义等地)。46年后,晋太康三年(公元282年),改南部都尉为南康郡,郡治仍在于都,领于都、赣、南康(原南安)、宁都(原阳都)、陂阳、平固(原平阳)六县。到永和五年(公元349年),高珪任南康郡太守,将郡治移到章、贡两水间(即今赣州市章贡区)。至此,“章、贡两水间”才有了建立郡治的历史。而此时,于郡为郡治已经113年。南朝宋永初元年(公元420年)改南康为南康国,又复迁郡治到于都,統辖于都、赣、宁都、虔化、陂阳、平固、南康、南野八县。南朝梁承圣元年(公元552年),郡治再度迁回章、贡二水间,此间又是130年。前后两段合计,于都置为郡治竟达245年之久,堪称南赣之首,西汉古邑。
    明弘治十二年(公元1499年),于都知县高伯龄主编的《雩都县志》序言云“雩都为汉大县,自孙吴割地为阳都(今宁都),萧梁分地为安远,南唐析象湖镇为瑞金,宋析九州岛镇为会昌,石城之分又自阳都。是雩之一邑分之虔(赣州)之六县,且吴、晋立郡于此,实为一大都会。”所言明白无误概括了于都作为“六县之母”的历史由来。

     

    三国吴嘉禾五年(公元236年)在白鹿营分设阳都县(公元280年改名宁都县)。南朝梁大同十年(公元544年),又析于都南三乡为安远县。五代时自宁都分设石城县。南唐保大十一年(公元953年),将瑞金监升为瑞金县。北宋太平兴国七年(公元982年),在于都九州岛镇分设会昌县,实际上从西汉于都版图上分设的还有寻乌县。明万历四年(公元1576年),割安远县地分设长宁(今寻乌)县。于都实实在在乃今宁都、安远、石城、瑞金、会昌、寻乌“六县之母”。

    建县之初的于都,幅员之宽,土地之广,确是“为汉大县”。它相当于现在赣州市所辖18个县市区的“半壁河山”。于都东接武夷、南横五岭。境内的贡江为赣江的主支干,而赣江北通庐陵,直下鄱阳,连接长江,是中原汉人长驱直入的理想“高速公路”。而梅江、湘江、濂江汇入贡水,又分别从东、东南、南三个方向连通闽粤边境。因此,于都自然成为中原汉人入南赣的首选憩息地,经过数代休养生息后,经济复苏,人口递增,又再向闽粤播迁,成为客家大本营的核心,堪称客家摇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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